IVA,DRP及IDRP有何分別?

Posted by andy_admin 2018/07/04 0 Comment(s)

 債務重組 (IVA):

較多欠債人選擇的方案,IVA是根據法庭頒令,債權人和欠債人之間的協約安排,重新制定出利息、每月還款可根據債務人的個人財政狀況而靈活調整。

債務舒緩 (DRP):
毋須法庭頒令,適合欠債金額及項目較少,有穩定收入的欠債人。

綜合債務舒緩計劃 (IDRP) :
比較少人選擇的方案,現時香港只有少數銀行提供此項服務。同樣毋須法庭頒令,只須最大債權人同意即可。